
展策电子商务涉嫌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的包装和装潢,被义乌市监局罚款30万元。展策电子商务主要销售化妆品,2023年2月,他们委托浙江麦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了一个外观与香奈儿5号香水相似的香水,并将其存放在仓库内。检查发现,展策电子商务委托生产了1155箱这种香水,每箱96瓶,成本为1.4元/瓶,销售价格为1.6元/瓶。因此,义乌市监局认为展策电子商务违法经营额为177408元,但没有违法所得。根据法律规定,展策电子商务的行为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的商品包装和装潢的相似标识,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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