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停止销售公告
[2024]义房商公告字第12号
兹有浙江文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御境双江合院”21套房屋,总建筑面积5860.99 平方米,申请停止对外销售,用于设立抵押权,现予以公告。若上述商品房存在已销售的情形或对上述商品房停止销售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义 乌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宾王路68号506室)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本局将同意上述商品房停止销售申请。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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