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江东街道宗泽东路与和欣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B和地块C挂牌出让公告发布。
二宗地块均地块位于江东街道,地块总面积121.861亩,起始总价111700万元,地块计划于2025年11月21日出让。

江东街道
宗泽东路与和欣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B
地块出让面积40382.73㎡(60.574亩),起始价555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494.09元/㎡,竞买保证金1110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01-1.10,建筑密度≤40.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6米,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根据规划条件,沿道路侧一层可布局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若地块布置高层建筑,可封闭阳台,封闭阳台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按一半计算。
地块高层住宅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时,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不计入住宅阳台)和公共共享平台,空中花园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公共共享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除绿化部分外,空中花园阳台按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容积率。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
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40平方米。允许项目部分精装竣备交付。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2米。地下室用于人防、消防、停车、储藏等配套设施,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游泳池、健身房)。
套型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其餐厅、客厅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6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的,最大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单倍计算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江东街道
宗泽东路与和欣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C

地块出让面积40857.70㎡(61.287亩),起始价562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504.60元/㎡,竞买保证金1124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01-1.10,建筑密度≤40.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6米,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根据规划条件,沿道路侧一层可布局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若地块布置高层建筑,可封闭阳台,封闭阳台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按一半计算。
地块高层住宅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时,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不计入住宅阳台)和公共共享平台,空中花园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公共共享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除绿化部分外,空中花园阳台按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容积率。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
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40平方米。允许项目部分精装竣备交付。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2米。地下室用于人防、消防、停车、储藏等配套设施,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游泳池、健身房)。
套型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其餐厅、客厅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6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的,最大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单倍计算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整理:义乌房子网



二宗地块均地块位于江东街道,地块总面积121.861亩,起始总价111700万元,地块计划于2025年11月21日出让。

江东街道
宗泽东路与和欣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B
地块出让面积40382.73㎡(60.574亩),起始价555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494.09元/㎡,竞买保证金1110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01-1.10,建筑密度≤40.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6米,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根据规划条件,沿道路侧一层可布局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若地块布置高层建筑,可封闭阳台,封闭阳台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按一半计算。
地块高层住宅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时,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不计入住宅阳台)和公共共享平台,空中花园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公共共享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除绿化部分外,空中花园阳台按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容积率。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
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40平方米。允许项目部分精装竣备交付。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2米。地下室用于人防、消防、停车、储藏等配套设施,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游泳池、健身房)。
套型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其餐厅、客厅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6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的,最大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单倍计算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江东街道
宗泽东路与和欣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C

地块出让面积40857.70㎡(61.287亩),起始价562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504.60元/㎡,竞买保证金11240万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01-1.10,建筑密度≤40.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6米,出让年期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根据规划条件,沿道路侧一层可布局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若地块布置高层建筑,可封闭阳台,封闭阳台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均按一半计算。
地块高层住宅面积不小于140平方米时,允许建设空中花园阳台(不计入住宅阳台)和公共共享平台,空中花园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公共共享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除绿化部分外,空中花园阳台按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空中共享平台不计容积率。公共共享空间须为公共开放与共享可达,应集中设置且方正布局,开敞面除主体承重结构外不得封闭。
住宅最小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40平方米。允许项目部分精装竣备交付。允许开发使用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主体结构竖向利用深度不超过12米。地下室用于人防、消防、停车、储藏等配套设施,允许集中配建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生活辅助用房(游泳池、健身房)。
套型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其餐厅、客厅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6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的,最大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单倍计算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整理:义乌房子网
编辑:网站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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