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动上溪镇贺田路区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工作的公告
因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开展上溪镇贺田路区块(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收回补偿工作。
实施范围:东至上城路、西至萧皇路、南至信达路、北至上溪法庭、上溪卫生院,详见附图
收回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整理:义乌房子网
编辑:网站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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